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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九

1972 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(“第九条”),于 34 CFR § 106 及以下条款实施,规定: 任何人不得因性别而被排除在外、被剥夺其应得的利益或在任何由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实体(包括 K-12 学区)运营的学术、课外、研究、职业培训或其他教育计划或活动中受到歧视。性别歧视包括基于性别刻板印象、性别特征、怀孕或相关状况、父母、家庭或婚姻状况、性取向和/或性别认同的歧视。 (34 联邦法规第 106.10 条;106.20 条)

非歧视声明:

根据第九条规定, 托伦斯联合学区 禁止在其运营的任何教育计划或活动中存在性别歧视,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计划和/或活动和就业。

托伦斯联合学校第九条协调员

有关《第九条》的问询可转交给学区的《第九条》协调员、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或两者。所有关于非法歧视、骚扰、恐吓或欺凌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调查。

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 托伦斯统一第九条协调员:

胡里奥·埃尔南德斯先生
首席人事官、第九条协调员
德尔阿莫广场 2335 号
托伦斯,CA 90501
310-971-6071
hernandez.julio@tusd.org

如需更多信息或帮助,请联系民权办公室:

民权办公室
美国教育部(U.S. Department of Education)
旧联邦大楼
50联合国广场239室
San Francisco, CA 94102
(415) 556-4275
电子邮箱: ocr.sanfrancisco@ed.gov
Website: https://www2.ed.gov/about/offices/list/ocr/index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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